中国各朝代官制(一)夏、商、周

阅文起点创作学堂 2020-12-29 阅读 4.2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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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朝:约公元前2070年—前1600年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世袭制朝代,一般认为夏朝共传14代,17后。夏王为最高统治者,夏统治者在位称“后”,去世后称“帝”,延续约471年,为商朝所灭。后人常以“华夏”自称,使之成为中国的代名词。

中央层面:在中央政府层面下设分管各个领域的文官。原始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第一个朝代,尝试了在管理层面的探索。

地方层面:施行分封制,分封诸侯国,诸侯国隶属于夏王朝但拥有相对独立的统治权。在政治上为从属关系,经济上为贡奉关系。

探讨其灭亡原因:

夏朝处于部落联邦制到封建国家的过渡期,分封诸侯且诸侯国自治在客观上给了诸侯国独立发展的机会和可能性。

当日积月累,强大的诸侯国孕育自身实力,一旦夏王作为最高统治者的能力不足以把控全国局面,夏王朝核心的能力不足以震慑诸侯国时,诸侯国便开始考虑取而代之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唯独等一个道义上的机会,于是,夏桀给了这次机会。

 

商朝:约公元前1600年—约公元前1046年

中国历史上的第二个朝代,是中国第一个有直接的同时期的文字记载的王朝。商朝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先商”;第二阶段是“早商”;第三阶段是“晚商”,前后相传17世31王,延续500余年。

中央层面:商王为最高统治者,在中央政府层面设立相来辅佐商王,通过设立四大类政务官来统管全国事务。

地方层面:类似夏朝,分封诸侯国,诸侯国有相对独立的自治权,可以具备自己的军事力量。

探讨其灭亡原因:

组织管理机构与夏朝基本一致,仅在中央政府层面更加精细化设置管理岗位

所以在诸侯国方面依然存在和夏朝一样的问题,对诸侯国疏于管理或者说难以实现真正的管控,导致诸侯国具备发展自身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的可能性,只需要一个合适的机会,便可揭竿而起。

于是,商纣给了这次机会。

 

周朝:公元前1046年—前256年

中国历史上继商朝之后的第三个华夏族奴隶制王朝。周王朝一共传国君32代37王,享国共计790年。采用分封制与宗法制并存的管理模式。是古代奴隶制度社会的鼎盛王朝。

中央层面:周王为最高统治者,下设三公、六卿、五官等;周朝制定了两部法律:《宗法制》和《周礼》,试图通过道德和法律,对诸侯国进行思想上的管控和行为上的限制,这是相对于夏和商的进一步尝试,可惜在公元前就是个利益至上的时代了。

地方层面:在地方上,分封制和宗法制并存。周天子以嫡长子继承,天子的子弟就被封为诸侯;诸侯以嫡长子继位,诸侯的子弟就被封为大夫;大夫以嫡长子继位,其他子弟就获得士的身份。周朝统治序列为周天子—卿士—诸侯—卿大夫—士—国人,卿士辅佐周天子执政,诸侯世守其国,卿大夫辅佐诸侯治理国家。

探讨其灭亡原因:

周朝在夏商的基础上有了新的尝试,组织设置相对更加完善,且尝试通过道义和法律来控制诸侯国。

但是宗法制的存在直接导致诸侯国越来越多,同时意味着周王朝的管理成本越来越大,西周中后期周王朝对于诸侯国已经难以实现有效的管控,周王朝存在的形式大于意义,更多的是诸侯国之间的相互博弈与争斗。

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加速了西周的灭亡;而东周自建立之日起,便已经是各大诸侯国自己玩儿的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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