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70 人关注 60 篇文章
总编杨晨关于原创文学行业的见解及写作指导。 杨晨,网名314。原创业界知名作家导师,互联网资深内容专家。人气题材、商业模式发掘者,多位白金名家导师,网络文学第一代研究者,作家。现任阅文集团副总裁、总编辑。
关于抄袭,我之前说得很清楚了。第一,抄袭是绝对不允许的;第二,自己写的东西,如果不确定是否抄袭,那就当是抄袭。我很高兴地看到,很多作者在写作前,纷纷来询问这样写那样写是否算抄袭,这说明他们他们真是接受了忠告。不过,我觉得大家还能学得更聪明一些,在两大原则的基础上,可以了解第三条——在拥有足够的变化之后,抄袭就不再成为抄袭了。比如,徐悲鸿的《八骏图》,如果我模仿着去画其中的七匹,画成《七骏图》,恐怕没有谁会认为我是原创。但如果把马变成飞机,把国画变成雕塑,经过这么大的改变之后,应该没有人还会觉得这是在抄袭徐悲鸿吧?当然,绘画类这类的艺术形式,改变的跨度大了之后,很难再借鉴到什么,不过文学作品可就
写小说也同样需要正能量,这一点作者朋友们应该都知道,也都愿意去做,但怎么写才算有正能量,许多人就觉得摸不着头脑了。在这里,我谈一下自己对正能量写作的理解吧。正能量的含义,相信我不用多做解释了,它指的就是健康积极、乐观向上、能催人奋发、给人力量与希望的思想与情感,或者更广泛的,指那些美好并且能让人变得更美好的东西。无疑,尽可能的传递正能量,这是我们作者都应有的使命感,但怎么才能传递正能量呢?其实真的很简单,我们只要把握住两大核心就行了。核心一,作品的正能量,很大程度取决于主角。相比书中众多的配角,主角的重要性与被关注程度自然是无与伦比的,更重要的是,因为代入感的关系,读者在阅读时很容易将自己代入
最近关于高考名额的新闻众多,这不禁让我想到了自己的高考。那还是在98年,因为太过遥远,考试的题目我基本都忘光了,连作文题都已经记不起来,如果让我重生,那真是半点优势都没有。不过,有两道做错的题,我却还保留着印象,很清楚自己错在哪儿。一道是数学的证明题,之前学校的测试做过类似的题,我没按常规方法去证明,用了自创的方法,用更少的步骤完成了证明。当时老师也给判了错,但考后我找老师争执,证明我是对的,他最后给我改了成绩。所以,再次遇到类似的证明题,虽然当时觉得有些不妥,虽然做完第二遍复查还有大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也没去修改,因为坚信自己是对的。还有一道也类似,是物理题。之前做过几乎一样的题目,但老师出题
许多时候,在我们面前会有好几种不同的选择,我们往往会挑花眼,犹豫着不知道该选什么好。但有些时候,摆在我们面前的,有且只有一种选择,按理来说,这时候是不需要任何额外的思考,不需要任何的犹豫了,因为我们只能选这个,但现实生活中,还是会有很多人,面对着这唯一的选项犹豫不决。比如,以前就有不止一个作者问过我类似的问题,说自己觉得现在的创意构思还不够完美,但自己又想不出更好的东西了,于是,他们就觉得很苦恼,不知道该做什么选择。但实际上,这需要苦恼么?现在摆明了就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当前的创意构思,这已经是自己能想到的最好的了,既然想不出更好的,那现在这个就是唯一的选择。也许这个选择不是太让人满意,但我们
“编辑,我开局写得有点拖,因为有大量要介绍的东西,中间这里的这段剧情也太平淡了,我该怎么办啊?看着书要仆街了。”“很简单,哪儿拖就砍哪儿呗。那些介绍类的、平淡的内容,直接去掉不就行了?”“不行啊,那些内容都很重要的,必须留着。”“……”类似上面的对话,我估计每一位编辑同行都遇到过,我也不例外。每次听到这样的说法,真还是挺抓狂的。小说里,真有什么东西是不能去掉的么?比如,我们构思了一本《西游记》那样的小说,陈光蕊赴任逢灾这段能砍么?我相信大家都会说能砍。那么,大闹天宫这段能砍不?金箍棒、筋斗云能砍不?这些东西,估计有些人就迟疑了。再进一步,孙悟空这个角色能砍不?西天取经的设定能砍不……我可以很负
有一个小孩,准备写一篇作文——《我学会了……》。他想了想,想到了开烘焙店的姐姐,决定写一篇《我学会了做蛋糕》,于是跑去了邻街姐姐的店里。去了以后,他发现店里又推出了一款新蛋糕,好看又好吃,他吃着就想到了小伙伴,乐呵呵地给他也送去了一块尝鲜。小伙伴也吃得很高兴,两个人吃完后玩起了游戏……直到天黑,小孩被妈妈找到,带回家一顿臭骂,这才想到还有作文《我学会了做蛋糕》没写,顿时就傻了眼。他白白浪费了一整天时间,又哪里学到做蛋糕的半点技能了?小孩痛苦地在书桌前坐到很晚,也写不出一个字来。显然,在这个故事里,小孩就是典型的忘了初心。当他吃着蛋糕,又带着蛋糕去找小伙伴时,他已经忘了他是来学做蛋糕的。而他更忘
写这篇文章,是想让签约级作者对电子市场有一个初步的概念,明白在写作中,哪些元素是好的,哪些又是不好的。当然,我不可能归纳完全,只是列出一些常见的问题,而作者完全可以通过类似的思路,自己总结出更多的内容。因为篇幅略长,所以分成上下两篇,分别是禁忌篇和加分篇。以下是具体内容。电子版权,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广义上,它就是众多网站的合约中会出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包括PC侧的有线阅读与移动侧的无线阅读;而狭义上,因为网络文学的一些历史原因,有些人习惯性地将电子等同于有线版权。事实上,有线与无线渠道具有天然的姐妹关系。在版权形式和展示模式、销售模式方面,这两者可以说是非常接近,密不可分,而在市场需
十一年前,我在构思新书时,给当时已经很常见的穿越设定加上了一个特殊限定——主角穿越成他自己,确切地说,是几年前的自己。这一设定,后来被称为重生,因为主角等于是能重来一次人生。在当时,我只是觉得这么穿越没人写过,也比较好玩,能引发各种有趣的YY剧情,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重生文在多年后会泛滥到如此的地步,会诞生出如此海量的作品。同样的,受当时思维的局限,我也只想到了都市重生,并没有想到历史文中项羽可以重生后干掉刘邦,仙侠文中天蓬元帅重生后调戏嫦娥没再被抓,主角可以重生当教练,可以重生打游戏,可以重生开机甲……重生的主角们上天入地,遍布于各个类型,穿梭于各个时代,一次次的让我眼界大开。时至今日,我们似乎
谈到创新与套路,为数不少人的观点是套路文更有优势,一些作者还拿出了似乎无法辩驳的证据——你看,我写了创新文,结果彻底仆街了,编辑也完全不来照顾,他只推那些套路文。然而,事实真是如此吗?首先,请大家扪心自问,作为一名读者,你自己喜欢什么书呢?你更喜欢那些内容老套、千篇一律的作品,还是喜欢创意、剧情新颖的呢?我想,答案应该很明显吧?我们又不傻,怎么会故意去挑那些老套的来看。而将心比心,其他的读者难道就是傻子吗?硬说广大读者更喜欢套路文,显然是站不住脚的。但那些写了创新文却仆街,写套路文却大热的,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真的是再简单不过了,想不明白这个道理的,只不过是陷入了几个简单误区罢了。这些误区,说
网络小说在经过了十多年的快速发展之后,类型已经渐渐地丰富和完善起来,时至今日,有相当多的读者,开始抱怨作品的模式化,认为现在的作品都是一个模子里出来的,完全没有新意。对于这个观点,我觉得是对了一半。现在,同质化的作品的确很多,有大量作品的确是雷同、相似的,有部分作者确实不会创新、不想创新,然而,这并不等于所有的作者都在模仿。事实上,有新意的作品,在这几年依旧是不断涌现,这个新意,未必是全新的题材类型,它可能是一个巧妙设计的金手指,可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物,可能是一处看似不起眼的小创新……以编辑的眼光来看,当前的作者们,依旧是创意十足的。但为什么读者会觉得作品越来越雷同呢?这是两个层面的影响。第
作家助手
公众号